泰安市河道管理局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泰安市河道管理局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采购项目 2、预算控制价:35万元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概述: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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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泰安市河道管理局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预算控制价为35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服务清单。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文件规定、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规定、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文件规定。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合同签订并接到甲方通知后25日历日内编制完成,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采购清单。 8.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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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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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月28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2-0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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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泰安市河道管理局 | 地址:泰安市东湖路256号 |
联系人:葛肖凯 | 联系方式:6120595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75历山名郡C5座西单元 |
联系人:冯丽艳 | 联系方式:18678839387 |
『需求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