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排灌工程管理处三干渠临清城区段生态绿化景观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临清市排灌工程管理处三干渠临清城区段生态绿化景观项目,预算金额285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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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临清市排灌工程管理处三干渠临清城区段生态绿化景观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预算金额285万元,详见项目说明。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三干渠临清城区段生态绿化景观项目施工及监理。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及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符合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鲁财库〔2007〕32号等要求。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见附件。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见附件。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依据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政府采购合同、本项目采购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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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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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月29日起,至2019年2月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2-0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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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临清市排灌工程管理处 | 地址:临清市永青路 |
联系人:李志昌 | 联系方式:13563042281 |
2.采购代理机构:聊城市吉发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聊城临清市青年路东首 |
联系人:李素瑞 | 联系方式:0635-2420908 |
『临清市排灌工程管理处三干渠临清城区段生态绿化景观项目说明.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