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人民政府朱刘街道办事处东南庄子村道路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工作的实施意见,更好的服务新农村建设,保持各村庄道路的畅通完好,现决定对昌乐县人民政府朱刘街道办事处东南庄子村道路工程项目进行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来源:十环招标网==》 2、项目预算为自筹106.17674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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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1)采购内容:东南庄子村村内道路重新修建等内容; (2)数量:详见项目清单; (3)预算安排:项目总资金共计106.176743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建设水平,加快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 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验收完成并交付使用。 (2)工程地点:东南庄子村。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质保期为三年;项目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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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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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月29日起,至2019年2月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2-0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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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昌乐县人民政府朱刘街道办事处 | 地址:昌乐县朱刘街道办事处驻地 |
联系人:刘金亮 | 联系方式:1396470888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健康街与金马路交叉口东南角紫京国际大酒店14-15楼 |
联系人:刘香君 | 联系方式:0536-8207805 |
『1-采购需求公示附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东南庄子村).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