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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01-29发布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照市冬季清洁取暖发展规划编制项目需求公示

   日期:2019-01-30     来源:山东政府采购网    十环网整理   作者: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编辑:10huan       浏览:43    
核心提示: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1.规划范围及规划期限本次规划范围为日照市市域(含全部行政行政区域),规划期限为2019-2022年。2.规划编制依据及有关资料委托方负责提供以下规划依据及相关资料,其它规划基
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照市冬季清洁取暖发展规划编制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日照市冬季清洁取暖发展规划编制项目,本项目预算资金90万元,择优选定日照市冬季清洁取暖发展规划编制项目服务单位,报价超出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规划范围及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范围为日照市市域(含全部行政行政区域),规划期限为2019-2022年。 2.规划编制依据及有关资料 委托方负责提供以下规划依据及相关资料,其它规划基础资料由规划编制单位负责收集,编制单位须根据项目实际进行实地深入、细致的调研及资料收集。 2.1 《日照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各区县总体规划等有关内容; 2.2 任务书。 规划编制单位认为需要委托方协助搜集的有关基础资料,应在《项目工作方案》中注明。委托方提供给编制单位使用的资料,编制单位应注意保密,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否则,委托方将追究编制单位的法律责任。 3.主要规划内容要求 3.1满足国家及山东省关于清洁取暖的发展的政策导向和技术要求。满足《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发改能源[2017]2100号)和《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8-2022》(鲁政字[2018]178号)的相关要求 3.2满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地区供暖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6〕208号)、《山东省农村地区清洁供暖专项规划编制大纲(试行)》(鲁建村字[2017]37号)对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 3.3清洁取暖规划:着重分析区域天然气、电、地热、生物质、太阳能、工业余热、污水处理热源及清洁燃煤集中供热资源条件;分析研究各类清洁供暖方式的特点和适用条件;分析供热现状、清洁能源供暖面临问题与困难;科学合理的预测近远期分年度的热负荷发展需求;提出清洁供暖发展的目标、因地制宜的制定清洁供暖方案、研究制定推进策略、明确规划重点任务、进行“三网”布局规划、制定实施方案、编制投资估算、环境影响评价及保障措施等。 4.规划成果要求 4.1 规划成果深度 规划内容、成果深度及形式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发改能源[2017]2100号)、《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8-2022》(鲁政字[2018]17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地区供暖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6〕208号)、《山东省农村地区清洁供暖专项规划编制大纲(试行)》(鲁建村字[2017]3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主要包括规划文本、图纸及附件(规划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基础资料汇编等)。规划设计单位在承担规划编制任务前,应先提供《项目工作方案》,在准备书中原则确定规划成果的深度(包括规划成果的主要内容构成、主要规划图纸目录、图纸比例等),经委托方认可后,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附件。 具体图纸与文本内容,允许编制单位根据规划研究的深入作出必要调整,但须经委托方确认同意。 4.2 成果制作要求 规划编制单位在方案论证与成果评审、成果验收各阶段,均应向委托方提交10套纸质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纸及附件),完整的汇报PPT;1套规划成果电子文件(含所有文字说明和图件内容)。最终纸质规划成果上应盖有规划编制单位规划设计资质图章。 4.3 合同签订生效后50日历天完成规划编制。规划编制单位须协助甲方完成项目报审工作。 5.本项目需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月29日起,至2019年2月1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2-0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东港区北京路158号
联系人:刘东 联系方式:0633-8771532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 地址:山东日照高新高新二路57
联系人:管仁辉 联系方式:13012775377
『需求方案(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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