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章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绣水东街南段、鲁能小学南门道路东延、绣水东街泄洪箱涵工程建设可研、勘察、设计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绣水东街南段、鲁能小学南门道路东延、绣水东街泄洪箱涵工程建设可研、勘察、设计采购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为进一步完善东城花苑、贺套安置房及鲁能公馆、万科等小区规划配套路网,解决周边小区雨、污水排放问题,减轻绣水大街夏季泄洪负荷,现进行可行性研究、勘察及设计工作,保证工程顺利施工。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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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绣水东街南段、鲁能小学南门道路东延、绣水东街泄洪箱涵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勘察及设计工作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相关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相关标准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技术规格: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格要求 (四)交付要求 交付或实施时间:甲方指定时间; 交付或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期限: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效率:执行采购要求 (六)验收标准: 招标人视项目的实际情况成立验收小组或者委托有关单位,组织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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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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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月31日起,至2019年2月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2-0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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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济南市章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地址:章丘区民泰路317号 |
联系人:付京龙、蒋盼盼 | 联系方式:8129019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孚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章丘明水柳沟小学对过 |
联系人:王雪晴 | 联系方式:0531-61328873 |
『设计需求公示.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