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齐河大队齐河县省道105线赵官段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一、拟在刘集路口、崔桥村路口、刘西村路口、大徐村路口、西街村路口、南街村路口、黄口村路口、南何村路口、靖庄村路口、中学路路口、邱集煤矿路口等11个路口安装带有爆闪灯的L型杆件标志牌40块(立柱地面以上1.5米范围内粘贴红白相间反光膜);在盛唐街路口、煤矿路路口安装信号灯2套;完善赵官镇政府大街路口、盛唐街路口全景视频设备2套。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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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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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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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2月1日起,至2019年2月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2-0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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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齐河大队 | 地址: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河李路7号 |
联系人:尹宝华 | 联系方式:0534-5678006 |
2.采购代理机构:齐河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德州齐河黄河大道10金融中心D座19楼 |
联系人:姚传伦 | 联系方式:15621242283 |
『需求公示、采购计划书及建议书.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