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黄河水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中心城两河(广利河、溢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勘测、物探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对广利河、溢洪河流域水环境进行相关道路管网雨污分流工程、沿河主干管建设工程、泵站改造扩建工程、河道底泥治理工程、水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等内容进行施工勘测、物探工作,治理总面积为878.14㎞2。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83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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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 采购内容:对广利河、溢洪河流域水环境进行相关道路管网雨污分流工程、沿河主干管建设工程、泵站改造扩建工程、河道底泥治理工程、水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等内容进行施工勘测、物探工作,治理总面积为878.14㎞2。 采购数量:本项目共分一个分包;具体技术服务内容及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该项目采购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与本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招标文件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附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支持本国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勘察测绘周期为30日历天。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保质、保量的完成服务工作。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国家、省市相关规范。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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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按照上级相关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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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2月14日起,至2019年2月17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2-1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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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营市黄河水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地址:东营市辽河路115号 |
联系人:陈海蛟 | 联系方式:0546-8310560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东营东营东营胶州532 |
联系人:冯尚林 | 联系方式:13854656507 |
『【需求附件】中心城两河(广利河、溢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勘测、物探项目.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