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人民法院庭审智能化系统升级改造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金乡县人民法院庭审智能化系统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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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招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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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招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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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2月14日起,至2019年2月1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来源:十环招标网==》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2-1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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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金乡县人民法院 |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光明路9号 |
联系人:毕玉周 | 联系方式:0537-8713912 |
2.采购代理机构:金乡县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金乡1山阳路与金珠路交叉处 |
联系人:马招梅 | 联系方式:05378773219 |
『金乡县人民法院审判庭科技庭审智能化设备升级改造的申请.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