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济南市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信访局天桥区信访局购买法律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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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天桥区信访局购买法律服务项目,不分包,采购预算10万元,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现申请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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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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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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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2月15日起,至2019年2月18日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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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2-1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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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 1、采购单位:中共济南市天桥区委天桥区政府信访局 |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53号 |
| 联系人:陈蕾 | 联系方式:85872502 |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历下区文化西路13A座 |
| 联系人:张琳 | 联系方式:13791096565 |
| 『需求公告.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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