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部生态新区配套建设工程泵站及绿化水管线铺设项目工程施工及监理政府采购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南部生态新区配套建设工程泵站及绿化水管线铺设项目工程施工及监理政府采购,项目地址:利津县南部生态新区。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概况:建设绿化用水泵站1座,铺设绿化水管线约6000米,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施工为一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规定,预算资金为184万元; 本项目监理为一个标段,具体内容为施工图纸内的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预算资金约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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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该项目工程泵房及给水管线施工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满足采购人要求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标的的数量:详见技术参数需求。 采购项目实施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项目实施的时间: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实施。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自2019年7月31日前完成建设工程泵站及绿化水管线铺设项目施工完成。(具体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为准) (六)采购标的验收标准 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验收。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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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按照上级相关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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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2月15日起,至2019年2月1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2-1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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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利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利一路105号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方式:0546-5626998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东营东营东三路111 |
联系人:卫娜 | 联系方式:13589963666 |
『南部生态新区配套建设工程污水管线及水闸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政府采购参数要求.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