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环境保护局济宁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采集及风险筛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土壤环境质量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强土壤环境保护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生态安全、人居 安全的重要内容。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土壤污染防 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37号)的要求,我市须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要求,编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方案,以在产和关停搬迁的 石油加工、化工、制药、电镀、焦化、制革、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等行业企业,以及垃圾填埋场、重点工业园 区等区域地块为重点,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采集及风险筛查工作。 本项目计划在《关于做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对象核实和增补工作的通知》(鲁环办固土函〔2018〕89号)相关调查基础上,通过对我市 279家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工业园区和填埋场用地开展核实和增补工作,确定约226家重点工业企业(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提供名单为准, 但为了确保地块不遗漏,做到应查尽查,工作量会比预计工作量高)开展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作为后续进一步采样调查的依据,为全面掌握 济宁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打下基础。同时,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分布区域,划定3个包开展工作,项目总预算100.5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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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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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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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2月15日起,至2019年2月1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2-1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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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济宁市环境保护局 | 地址:济宁市琵琶山路30号 |
联系人:史海滨 | 联系方式:0537-231683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 | 地址:山东济宁任城金宇6海能智慧广场C座2103室 |
联系人:王亚利 | 联系方式:13355171162 |
『济宁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采集需求公示.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