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城市管理局餐厨废弃物处理厂BOT特许经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单县餐厨废弃物处理厂BOT特许经营项目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拟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供应商及社会各界的意见。项目总投资金额约4375.5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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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本次采购标的单县餐厨废弃物处理厂BOT特许经营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特许经营方式建设单县餐厨废弃物处理厂,日处理规模达到100t。建设地点为单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内,规划工业路以北,规划总占地面积约20亩。特许经营期限:30年(含建设期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达到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定。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定。 5.项目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单县境内。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在合同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全部采购内容。 7.项目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要求及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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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论证专家名单及论证意见另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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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2月16日起,至2019年2月1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2-2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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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单县城市管理局 | 地址:单县衙门街北段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方式:0530-430678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路77金鼎凤凰城A座710室 |
联系人:杨先生 | 联系方式:0530-4438111 |
『需求公示.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