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油区工作委员会职工食堂外包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利津县油区工作委员会职工食堂外包采购项目,预算资金为130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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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为方便我我单位职工就餐提供便利进行食堂外包,本次安排相关资金进行采购。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方便职工就餐提供便利。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本项目的工作。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验收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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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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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2月20日起,至2019年2月2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2-2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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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利津县油区工作委员会 | 地址:利津县利一路 |
联系人:崔主任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东营东营区府前大街67万达国际大厦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方式:15263869288 |
『职工食堂基本情况标准.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