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初级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初级中学位于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驻地,现有水、电、暖、监控、电梯等基础设施。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招标网==》 通过本次招标活动确定专业物业管理及服务公司,承担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初级中学综合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艺术楼、公寓楼内外区域,包括院内、楼梯、楼道、走廊、会议室、活动室、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服务;会议服务;安保服务等内容。采购预算总价约为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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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满足使用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相关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相关标准; 其他标准:/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技术规格: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及要求; 物理特性:/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1宗 交付或实施时间:10日 交付或实施地点:岚山区巨峰镇初级中学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执行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六、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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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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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2月19日起,至2019年2月2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2-2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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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初级中学 | 地址: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马疃村 |
联系人:陈主任 | 联系方式:0633-8633366 |
2.采购代理机构:日照坤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岚山区玉泉二路99号岚山区科技孵化器电商创业园439号室 |
联系人:王玉帅 | 联系方式:0633-2615519 |
『采购需求方案-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初级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