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环境保护局2019年度监督性监测分析检测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禹城市环境保护局对我市生态环境进行监督性检测,因不具备检测条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其检测,目的是能够确保我市生态环境能够得到明显改善。 《==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包,各分包控制价分别为:A包230000.00元;B包170000.00元;C包18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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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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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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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2月20日起,至2019年2月25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2-2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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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禹城市环境保护局 | 地址:禹城市建设路280号 |
联系人:张站长 | 联系方式:18562157332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德州市德城区新河东路华海湾新河尚城 |
联系人:徐经理 | 联系方式:13375502983 |
『需求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