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数字化资源教学管理平台及精品资源课程开发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数字化资源教学管理平台及精品资源课程开发项目,含信息技术应用模块、深化教学改革模块、师资培训部分等。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来源:十环招标网==》 2、预算情况:11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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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数字化资源教学管理平台及精品资源课程开发项目,含信息技术应用模块、深化教学改革模块、师资培训部分等。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完成临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山东省示范性学校中期建设任务,达到验收标准。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安全标准合格,技术规格和物理特性详见招标文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 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6.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具备验收条件。 6.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期限内听从采购人安排,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程序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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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此项目无需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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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2月20日起,至2019年2月2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2-2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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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临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 地址:临朐县冶源镇米山路2117号 |
联系人:尹海堂 | 联系方式:0536-3096584 |
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建通潍坊分公司 | 地址:山东潍坊高新区新城街道3371 |
联系人:胡雪菲 | 联系方式:0536-8235956 |
『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