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仲宫镇锦绣川办事处安保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锦绣川办事处境内渣土治理安保服务,拆违拆临安保服务,社会秩序维稳安保服务,协助城管执法安保服务,办事处境内所有大型活动安保服务。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预算金额:79.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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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锦绣川办事处安保服务,预算金额:79.2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渣土治理安保服务,拆违拆临安保服务,社会秩序维稳安保服务,协助城管执法安保服务,办事处境内所有大型活动安保服务。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3.1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3.2行业标准:执行行业标准及相关规定 3.3地方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3.4其他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4.1质量要求:合格 4.2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4.3技术规格:/ 4.4物理特性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5.1、小型和微型企业 5.1.1、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5.1.2、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属小型或微型企业并以其自身产品(或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和服务投标,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可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6%的扣除(注:扣除后的价格仅作为评审价格,如中标,签订合同时以投标报价为合同价格)。 扣除价格=小微型企业产品报价×6% 评审价格=投标总报价格-扣除价格 注: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声明函,并填写小微型企业产品汇总表,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5.1.3、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所报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 5.1.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出台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5.1.5、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5.2、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于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3、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价格折扣: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部(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或所报产品为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产品并需要价格扣除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给予产品的价格6%的扣除。 5.4、对于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 供应商在报价时必须对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属于当期节能、环保产品清单(截至谈判文件发布之日)的证明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产品证明材料的、提供的清单不是当期节能、环保清单的,不予认定。(注:①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和环保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②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扣除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扣除,强制类产品不给予扣除;③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不给予扣除。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投标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6.1实施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 6.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 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和技术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服务效率:及时响应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执行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招标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 9、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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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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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2月20日起,至2019年2月2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2-2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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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济南市历城区仲宫镇锦绣川办事处 | 地址:锦绣川办事处车川村75号 |
联系人:李洪元 | 联系方式:0531-82818021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大正建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历下区工业南路44丁豪广场7号楼1单元23层 |
联系人:王淑心 | 联系方式:0531-82666802 |
『锦绣川办事处安保服务需求方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