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水利局泰城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泰城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本项目总投资714218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现就其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供应商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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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泰城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a、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b、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c、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6%的价格折扣。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标准 其他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3、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技术规格:合格 物理特性:/ 4、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1个 交付或实施时间:按合同约定时间(本项目建设期1年) 交付或实施地点:泰安市 5、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服务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5年 服务效率:保质保量完成项目服务 6、验收标准: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验收,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7、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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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一致认为该项目要求设置合理,没有倾向性,同意按该要求开展招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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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2月21日起,至2019年2月2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2-2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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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泰安市水利局 | 地址:泰安市岱岳区粥店办事处天平湖畔水利大厦 |
联系人:刘巍 | 联系方式:0538-8567782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国能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市中区经二路356 |
联系人:高玉明 | 联系方式:0531-88811037 |
『需求方案及专家论证意见.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