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禹城市委员会组织部禹城市人才公寓消防改造工程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对禹城市人才公寓1号2号3号4号6号楼及室外进行消防工程改造,确保消防安全。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预算金额:大写:捌拾贰万陆仟柒佰壹拾伍元捌角肆分整;小写:826715.84元。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工程量清单)。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小区消防工程要求,确保消防工程正常使用。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6%政府采购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按照采购人要求。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根据采购人的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克服困难,在第一时间完成采购人所需的有关服务。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相关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符合相关规定,满足采购人要求。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2月25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2-2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禹城市委员会组织部 | 地址:德州市禹城市行政街847号 |
联系人:孙义栋 | 联系方式:1888822207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益民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市中路104号 |
联系人:徐大朋 | 联系方式:18963011159 |
『需求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