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白桥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扶贫冷库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济南市商河县白桥镇2018年度扶贫冷库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招标网==》 由白桥镇政府负责实施,预算金额为400万元,在赵屯村建设建筑面积1196平方米的冷库一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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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建筑面积1196平方米冷库,一座,预算40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要求达到采购人要求,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项目验收。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执行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执行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企业等优惠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自委托人通知进场之日开始实施,至竣工结算结束(以委托人通知时间为准)。地点:济南市商河县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达到合格标准,期限及效率满足合同约定。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达到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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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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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2月27日起,至2019年3月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3-0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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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商河县白桥镇人民政府 | 地址:济南市商河县白桥镇常丰街11号 |
联系人:万主任 | 联系方式:0531-84700012 |
2.采购代理机构: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历下区旅游路21737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迟博进 | 联系方式:0531-86119672 |
『论证.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