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粟山路雨污分流改造和粟山路文化路道路维修罩油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临朐县住建局粟山路雨污分流改造及粟山路文化路道路维修罩油工程 项目预算:1830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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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按照2018年城建任务要求,需要对粟山路(骈邑路-站前路)、文化路(兴隆路-粟山路)进行道路维修、铣刨上油,对粟山路(骈邑路-站前路)原雨污合流管道进行分流改造,使雨水直接排河,具体详见附件清单。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预算183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项目完成后,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本项目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6、项目服务时间和地点:签订合同后即组织施工,180日历天内竣工完成。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采购人对于本项目的技术要求。 付款方式:按月形象进度的40%付款;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额的40%;竣工后一年内付至审计值70%;竣工后满两年无质量问题付清(无息)。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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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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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2月28日起,至2019年3月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3-0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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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临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临朐县东城创业大厦 |
联系人:郑科长 | 联系方式:18765612795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高新舜华路2000舜泰广场6号楼21层 |
联系人:刘德志 | 联系方式:13306361789 |
『工程清单及专家论证意见.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