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自然资源局平原县2019年全民义务植树统一购苗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平原县2019年全民义务植树统一购苗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预算情况: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24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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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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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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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2月28日起,至2019年3月3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3-0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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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平原县自然资源局 | 地址:德州市平原县龙门街道办事处平安西大街708号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方式:05348210813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车站街546 |
联系人:张新超 | 联系方式:05344212218 |
『需求方案平原县2019年全民义务植树统一购苗项目.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