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水务局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辅助类岗位)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泰安市泰山区水利局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辅助类岗位)采购项目 2.预算控制价:26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来源:十环招标网==》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概述:泰安市泰山区水利局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辅助类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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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泰安市泰山区水利局管理辅助类岗位6人,负责水库安全监测、日常巡查、维修养护、控制运行、险情上报、抢险救灾及水毁工程修复、安全保卫等工作,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库综合效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泰安市泰山区水利局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辅助类岗位)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合格。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提供服务时间:合同生效后,自进场之日起服务期限一年 服务地点:按照采购人要求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按期完成。 8.项目售后及验收标准:售后服务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验收标准:合格。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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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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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3月1日起,至2019年3月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3-0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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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泰安市泰山区水务局 | 地址:泰安市明堂路 |
联系人:李斌 | 联系方式:0538-825801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睿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区东湖路101嘉华房地产院内西1区 |
联系人:毛辉 | 联系方式:15698136577 |
『政府采购需求方案3.1.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