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畜牧局潍坊市畜牧兽医局食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次招标确定选择第三方监测机构3家,承担本市食用畜产品定量监测服务,建立定点委托检验机构备选库,开标时有效投标人多于3家(含),确定综合得分排名前3名为入围单位,开标时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评审的为入围单位。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预算共计15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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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本次招标确定选择第三方监测机构3家,承担本市食用畜产品定量监测服务,建立定点委托检验机构备选库,开标时有效投标人多于3家(含),确定综合得分排名前3名为入围单位,开标时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评审的为入围单位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承担本市食用畜产品定量监测服务,建立定点委托检验机构备选库。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国家法律规范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17】32 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人指定。本次招标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1年。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各监测机构根据下达的监测任务开展工作。抽检范围覆盖潍坊市行政区所有区域。采样点包括畜牧养殖、屠宰、加工、销售等各环节。监测工作结束后,按监测任务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将有关统计表格和结果分析报告等报送招标人。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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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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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3月2日起,至2019年3月5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3-0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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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潍坊市畜牧局 | 地址:潍坊市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24楼 |
联系人:于松鹏 | 联系方式:0536-8091886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潍坊市东风东街4899号科技金融园10座6层 |
联系人:王海发 | 联系方式:0536-2259860 |
『附件:需求方案报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