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前街道办事处紫欣街中段道路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泰前街道办事处紫欣街中段道路工程;招标控制价:123.40836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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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泰前街道办事处紫欣街中段道路工程需求公示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满足泰前街道办事处紫欣街中段道路工程需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合格标准。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行业标准:合格标准。 ????地方标准:合格标准。 ????其他标准:合格标准。????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技术规格:详见工程量清单。 ????物理特性: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交付或实施时间:3个月。注: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交付或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3个月。 ????服务效率:按照招标人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程服务。 六、验收标准:国家及山东省相关验收标准。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需求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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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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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3月1日起,至2019年3月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3-0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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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泰前街道办事处 | 地址:泰安市环山路218号 |
联系人:刘鹏 | 联系方式:0538-6205669 |
2.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灵山大街华伟家园A座5层505号 |
联系人:贾元莉 | 联系方式:13371021555 |
『泰前紫欣街需求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