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经济开发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陈集镇七一新村消防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系菏泽市经济开发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菏泽市经济开发区陈集镇七一社区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受采购人委托拟就菏泽市经济开发区陈集镇七一新村消防工程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采购金额约1749000元,现就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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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菏泽市经济开发区陈集镇七一新村消防工程要求。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行业标准:符合行业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地方标准:符合地方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其他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技术规格:详见附件 物理特性:合格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满足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1]18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 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6.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根据本项目要求中的内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服务期限:按签订合同期限内完工 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7.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其他技术: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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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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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3月1日起,至2019年3月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3-0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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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菏泽市经济开发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 地址:菏泽市开发区人民路668号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方式:15605307997 |
2.采购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 | 地址:山东菏泽开发区中华东路财富中心五号楼二楼 |
联系人:苏女士 | 联系方式:05305105008(办公电话)、15615102290 |
『(清单)开发区陈集七一新村消防工程.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