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张店区政务中心办公大楼线路改造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张店区政务中心办公大楼线路改造工程。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2.预算安排:本项目采购预算577692.00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证件(营业范围包含相应内容); ②具有叁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或贰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有效证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证件;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证件,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建造师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一年内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不需要提供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证明但需提供退休证); 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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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分为1个包。 2.采购范围:张店区政务中心办公大楼线路改造工程。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拟采用的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 5.拟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拟采用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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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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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3月4日起,至2019年3月7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3-0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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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张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 |
联系人:李洪生 | 联系方式:(0533)286770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启新国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淄博高新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C座11层 |
联系人:罗公涛 | 联系方式:(0533)2319963、13355206679 |
『线路改造:需求公示+需求方案3.4定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