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下营镇人民政府昌邑下营化工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是昌邑下营化工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地理位置与范围:昌邑下营化工产业园位于昌邑市下营镇,园区规划范围为北至昌邑市行政边界、东至昌邑市行政边界、西至鹏昊大道、南至园区五路。产业定位:以盐化工、石油化工为支撑,重点发展精细化工、先进制造业、新能源及其延伸产业,加快建设高科技、精细化、生态型、循环式的高端产业园区。本项目预算金额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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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编制昌邑下营化工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供应商合理利用采购人提供的数据和资料、通过现场调查取得的资料,依据环评导则要求编制环评报告书,在保证环评报告书质量的前提下按照约定时间提交服务成果(详见采购文件)。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通过有审批权限的环保部门审批,提高园区整体水平(详见采购文件)。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国家法律规范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17】32 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昌邑下营化工产业园(具体地点由采购人确定)。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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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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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3月5日起,至2019年3月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3-0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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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昌邑市下营镇人民政府 | 地址:昌邑市下营镇 |
联系人:徐术兴 | 联系方式:0536-7863707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潍坊市东风东街4899号科技金融园10座6层 |
联系人:昃旭芮 | 联系方式:0536-2259870 |
『附件:需求方案报告.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