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河东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河东区新政务服务中心设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河东区新政务服务中心设计项目 2、项目预算金额:62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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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满足河东区新政务服务中心设计项目需求,项目预算为62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执行国家标准。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6.1 交付或实施时间:按合同执行。 6.2 交付或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7.1 服务标准:根据采购文件中的内容和服务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7.2 服务期限:按甲方需求; 7.3 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及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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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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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3月5日起,至2019年3月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3-0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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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临沂市河东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地址:临沂市河东区府前街1号 |
联系人:公艳芹 | 联系方式:0539-8381171 |
2.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临沂市沂水华信国家大厦2501 |
联系人:刘竹元 | 联系方式:18669605496 |
『河东区新政务大厅设计需求公示.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