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水利局利津县陈北水库工程围坝渗流安全和结构安全评价技术服务采购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利津县陈北水库工程围坝渗流安全和结构安全评价技术服务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来源:十环招标网==》 1、项目位置:东营市利津县陈北水库。 2、项目规模:陈北水库位于王庄总干下游利津县陈庄镇以东11公里,水库设计库容980万立方米,地上围坝式平原水库。本次安全评价费用约55万元。 3、项目内容:利津县陈北水库工程围坝渗流安全和结构安全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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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完成利津县陈北水库工程围坝渗流安全及结构安全评价,提出工程除险加固建议。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 (四)采购标的的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项目实施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项目实施的时间: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实施。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服务标准要求: 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标准。 2.服务期限要求: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按照采购人要求时间完成。 3.服务效率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相关评价工作。 (六)采购标的验收标准 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验收。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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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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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3月5日起,至2019年3月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3-0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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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利津县水利局 | 地址:东营市利津县利一路金凤凰大厦 |
联系人:李国玮 | 联系方式:0546-5627072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东营东营东营胶州532 |
联系人:王磊 | 联系方式:13589995775 |
『需求公示(定稿).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