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鄄城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系鄄城县环境保护局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拟就2018年鄄城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726201902000017,项目编号:HZSJCCGG2019-007)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采购金额约103万元,现就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供应商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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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2018年鄄城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通过建设生活污水一体化项目,使治理区域内的村生活污水污染和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得到根本改善,让大部分村庄成为天蓝、水清、地绿、景美的新农村。)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行业标准:符合行业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地方标准:符合地方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其他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技术规格:详见附件 物理特性:合格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满足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1]18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 5.项目交付时间和地点:90日历天(开工日期由甲方安排),菏泽市鄄城县境内 6.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根据采购要求中的内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服务期限:按签订合同期限内完工 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7.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其他技术: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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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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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3月5日起,至2019年3月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3-0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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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鄄城县环境保护局 | 地址:鄄城县黄河街东段路北 |
联系人:苏春雨 | 联系方式:13854091099 |
2.采购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 | 地址:山东菏泽开发区中华东路财富中心五号楼二楼 |
联系人:苏女士 | 联系方式:0530-5105008、15615102290 |
『2018年鄄城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需求方案定稿_20190305112212.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