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办公场所物业服务采购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办公场所物业服务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预算控制价:35万元。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3月6日起,至2019年3月9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3-1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 地址:枣庄市台儿庄区运河大道3777号 |
联系人:隋玉秀 | 联系方式:06326619758 |
2.采购代理机构:枣庄净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枣庄市中幸福一区41二楼东户 |
联系人:张利星 | 联系方式:13563236992 |
『台儿庄区人民法院办公场所物业服务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