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环境卫生管理局鄌郚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委托处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概况:由于受摩羯、温比亚台风影响,连降大暴雨,导致鄌郚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急剧积存。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目前,尚有约4.5万吨的渗滤液存量。采购渗滤液委托处理服务项目,是为了彻底消化存量。 项目预算: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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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安排:鄌郚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委托处理服务。(具体范围及要求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准)。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质量标准:渗滤液处理后的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规定的水污染排放浓度限值(不能有浓水回灌)。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6.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设备安装完毕,设备安装完毕后6个月内处理完不少于4.5万吨的渗滤液存量。 7.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采购要求。 8.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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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专家论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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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3月8日起,至2019年3月1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3-1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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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昌乐县环境卫生管理局 | 地址:昌乐县昌建大厦8楼 |
联系人:吴祥林 | 联系方式:13869684701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市中市中市中经十一路74-1号 |
联系人:郭卿卿 | 联系方式:15621782656 |
『需求方案及专家论证情况说明.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