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市政公用事业局东平县四海街、龙潭街、金山路、范西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东平县四海街、龙潭街、金山路、范西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位于东平县城区,共包含四条道路,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分别为四海街、龙潭街、金山路以及范西路,全长约1.94km, 龙潭街红线宽度3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其余道路红线宽度20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本次招标内容为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预算资金:本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为25440187.4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若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作废标处理。) 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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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东平县四海街、龙潭街、金山路、范西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要求 3、满足相应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和规范。 4、工期:180日历天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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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于2019年03月07日在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组织相关专家对以上采购需求方案进行合理合规性论证,详细情况如下: 1、论证专家名单: 序号 姓名 专业 工作单位 1 赵瑜 建筑工程 东平县工程质量监督站 2 林冬梅 建筑工程 东平县规划局 3 毛庆秀 建筑工程 东平县规划建筑设计院 2、论证意见: 本采购项目资质要求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项目采购需求完整,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本采购需求经专家一致认定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明确、合规、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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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3月8日起,至2019年3月1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3-1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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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平县市政公用事业局 |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佛山街西首096号 |
联系人:孙主任 | 联系方式:1866133756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东平县汇河街西段 |
联系人:何明志 | 联系方式:0538-2851166 |
『需求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