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圈镇人民政府东明县2018年陆圈镇于谭寨等2村土地整治项目土方回填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名称:东明县2018年陆圈镇于谭寨等2村土地整治项目土方回填工程 项目建设地点:东明县陆圈镇于谭寨村、油坊李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预算金额为3942.69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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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项目名称:东明县2018年陆圈镇于谭寨等2村土地整治项目土方回填工程 采购内容:东明县2018年陆圈镇于谭寨等2村土地整治项目土方回填工程施工及监理标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提高土地使用率。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并做到验收合格,达到采购人有关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要求: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安全要求:满足规范要求的安全系数; 技术规格:详见本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 物理特性:合格。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 本项目适用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服务的价格折扣。本项目根据法规要求: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服务评审价格折扣均为6%;生产商既是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又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折扣。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项目交付时间:符合采购文件及相关规定,根据甲方要求,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合同为准。 项目交付地点:符合采购文件及相关规定,甲方指定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在合同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全部采购内容。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要求及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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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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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3月8日起,至2019年3月1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3-1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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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陆圈镇人民政府 | 地址:陆圈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吴海民 | 联系方式:0530-7642918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历下青后小区 |
联系人:周颖、杨培倩 | 联系方式:13869790187 |
『陆圈镇复垦项目需求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