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市政公用事业局2019年东平县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2019年东平县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包括施工设计图纸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7709.934046万元,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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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主要内容为滨河街、东山路、汇河街、平湖路及兴东一路、二路、幸福街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包括施工设计图纸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2.质量标准:符合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5.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5.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30%,第二年付至审计定案值的50%,第三年付至审计定案值的80%,余款第四年无息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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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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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3月11日起,至2019年3月1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3-1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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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平县市政公用事业局 |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佛山街西首096号 |
联系人:孙主任 | 联系方式:13853809755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区擂鼓石大街东段56畜牧局东 |
联系人:李玉苹 | 联系方式:18953893288 |
『附件: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