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全市警用无人机实战应用创新基地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次)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为进一步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提升反恐处突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市公安局在特巡警支队组建了警务航空大队,开展全市警用无人机实战应用,支撑全市公安机关反恐处突、警卫安保、案件侦查、治安防控等业务,推动各项警务工作从平面二维向立体三维化转型升级。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同时,积极对接我市政务飞行新需求,纳入威海市社会治理大局统筹考量,为城市管理、治安防控、应急救援、环境整治、海洋渔业等政务活动提供飞行服务和地理信息支持,肩负起全市政务飞行队的重要职能。为了确保警务航空队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市公安局在特巡警支队改造建设一处警用无人机实战应用创新基地,全方位承担我市警用无人机业务流转、实时监控、调度指挥、合成作战、数据处理、资源共享等功能。 2、项目建设的目标包括: 建设专门化的警用无人机工作指挥调度场所,包括显示系统、操控管理系统、数据处理系统等。通过对基地的信息化建设,将全市警用无人机资源整合在一起,实现软硬件统一部署、统建共用、信息共享,避免重复投资。 3、预算合计3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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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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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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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3月12日起,至2019年3月15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3-1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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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威海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 | 地址:威海市环翠区菊花顶路3-1号 |
联系人:赵芯艺 | 联系方式:0631-5192800 |
2.采购代理机构:威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山东威海环翠海滨中路28 |
联系人:王艳 | 联系方式:0631-5315969 |
『全市警用无人机实战应用创新基地设备购置项目(财政)新.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