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中央空调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山东鼎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委托拟就其所需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中央空调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项目预算:2891699.28元,本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就其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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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 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达到图纸设计标准及招标人要求并交付使用; 3.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要求: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5.项目供货安装调试期及实施地点 供货安装调试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实施地点: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6.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8. 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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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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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3月12日起,至2019年3月15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3-1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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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 地址:菏泽市开发区广州路与闽江路交叉口 |
联系人:庞志现 | 联系方式:18853016568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鼎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市槐荫区齐州路3199绿地中央广场C3区A栋1307室 |
联系人:桑洪刚 | 联系方式:15552312336 |
『空调技术要求及论证意见.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