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庭审直播平台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互联网庭审直播综合管理平台,对互联网直播系统的音频信息进行管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能够直播点播法院的庭审实况,提供视频资源的检索、直播点播、数据统计分析等,并提供庭审过程中的设备可靠性,切实落实最高院关于司法三公开要求。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3月12日起,至2019年3月15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3-1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 地址:汶源东大街66号 |
联系人:时俊峰 | 联系方式:621107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嘉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莱芜市莱城区鹏泉68嘉信大厦 |
联系人:邱增花 | 联系方式:13863402878 |
『需求方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