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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环境保护局2019-03-12发布聊城市环境保护局聊城市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需求公示

   日期:2019-03-13     来源:山东政府采购网    十环网整理   作者:聊城市环境保护局     编辑:winwa       浏览:35    
核心提示:五、意见反馈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3-1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聊城市环境保护局聊城市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新建144个镇级空气质量气态污染物自动监测站,预算金额为11232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来源:十环招标网==》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支持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和残疾人企业扶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详见附件。 2、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附件。 3、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 4、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附件。 5、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6、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3月12日起,至2019年3月15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3-16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聊城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聊城市汇金街17号
联系人:刘兆辉 联系方式:890905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聊城高新区九州长江路111
联系人:孙经理 联系方式:0635-2992263
『聊城市环保局需求及论证意见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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