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环卫综合服务中心车库及门卫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费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环卫综合服务中心车库及门卫工程项目,采购预算197.6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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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费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环卫综合服务中心车库及门卫工程。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政策、残疾人企业政策等。 (4)、投标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其他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4、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排除安全隐患。 技术规格:项目满足国家规范。 5、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1个标段。 交付或实施时间:根据合同要求确定。 交付或实施地点:按合同约定地点。 6、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7、验收标准:验收合格标准。 8、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按双方签定的委托合同,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后续相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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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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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3月13日起,至2019年3月1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3-1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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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费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 地址:山东省费县建设路西段综合服务大楼三楼 |
联系人:梁主任 | 联系方式:0539-5796715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高新舜华路2000舜泰广场6号楼21层 |
联系人:李镇 | 联系方式:053162325361 |
『需求公示.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