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碧霞湖大街附属设施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碧霞湖大街附属设施工程及监理,包括设计图纸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36.170328万元,其中第一标段:400.103451万元,第二标段监理最高限价为12.7万元,第三标段:23.366877万元。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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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主要招标内容包括土建修复工程、交通信号灯安装工程及路灯安装工程,包括施工设计图纸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本工程施工划分为三个标段,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根据施工清单及设计要求完成各项工程施工,达到最终验收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最新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及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时间和地点: 计划工期:第一、二标段90日历天,第三标段根据甲方要求。 实施地点:碧霞湖大街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8.服务效率:按照招标人要求在计划工期内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 9.验收标准: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应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 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2009】建设部令第2号的相关要求,并同时严格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山东省交通部门验收。达到《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等合格标准。 10. 其他技术、服务要求等内容: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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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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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3月13日起,至2019年3月16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3-1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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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山东泰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地址:创业大街33号 |
联系人:张科长 | 联系方式:0538-8516280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区擂鼓石大街东段56畜牧局东 |
联系人:陈园园 | 联系方式:18953895077 |
『需求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