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水务局PE管材管件、水表、井盖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概况:禹城市水务局PE管材管件、水表、井盖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预算金额:共计459.1475万元。 预算安排:本项目共分5个包,包A为PE管材管件(李屯),预算金额为161.2218万元;包B为PE管材管件(市中办),预算金额为97.87万元;包C为PE管材管件(辛寨、安仁),预算金额为134.0225万元;包D为水表,预算金额为39.9792万元;包E为井盖,预算金额为26.05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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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内容:PE管材管件、水表、井盖采购。 采购数量:详见本项目需求公示附件“采购清单”。 单项预算安排:详见本方案“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禹城市水务局PE管材管件、水表、井盖采购。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定。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定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幅度: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幅度: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同样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6%的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规定,节能产品给予4%的价格加分,在技术评标项中,对节能产品给予技术评分总分值4%的加分。 (3)根据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规定,环境标志产品给予4%的价格加分,在技术评标项中,对环保产品给予技术评分总分值4%的加分。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6.1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 6.2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7.1服务标准: 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并按采购单位要求进行; 7.2服务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3服务效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根据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等要求验收合格。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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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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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3月15日起,至2019年3月18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3-19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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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禹城市水务局 | 地址:德州市禹城市站南路306号 |
联系人:刘会才 | 联系方式:0534-8956110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鼎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南高新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5号楼3单元2楼 |
联系人:豆红卫 | 联系方式:0531-82977308 |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及采购清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