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郯城县环境保护局抑尘车采购需求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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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郯城县环保局抑尘车采购项目预算价为85万元,高于预算价的报价无效。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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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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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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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3月15日起,至2019年3月20日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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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3-2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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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 1、采购单位:郯城县环境保护局 | 地址:郯城县郯西路98号 |
| 联系人:赵主任 | 联系方式:0539-6800079 |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元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临沂兰山柳青1906齐鲁园广场会馆楼 |
| 联系人:田汉孟 | 联系方式:18265999333 |
| 『项目说明.do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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