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国旗护卫队服装、用具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国旗护卫队服装、用具采购项目已经学校审批同意,预算资金到位。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来源:十环招标网==》 政府采购计划已审批,采购方式其他,具体由部门自行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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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本项目拟采购制式礼服20套,礼宾某模型30支,训练某模型60支。项目预算4.50万。 2.本项目采购货物用于扩大学校国旗护卫队规模,完善我校国旗护卫队建制建设。 3.供货期:7日历日,交付地点: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4.质保期:1年。 5.项目验收合格后按合同支付合同款100%。 6.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学校交纳,履约保证金必须由成交供应商银行账户汇出。非学校原因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自项目质量验收合格之日起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以成交供应商承诺为准)无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乙方)提出退还申请,填写项目质量保证反馈表, 20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质保期(以成交供应商承诺为准)内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乙方)不按约定要求履行质保义务,学校(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维修维护,维修维护费用由成交供应商(乙方)承担(从质量保证金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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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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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3月18日起,至2019年3月21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3-2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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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 地址:章丘大学城 |
联系人:李松岩 | 联系方式:83118005 |
2.采购代理机构:无 | 地址:无 |
联系人:无 | 联系方式:无 |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购买国旗护卫队服装、用具等项目需求明细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