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南市长清区委政法委员会P2.5大型彩屏安装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中共济南市长清区委政法委员会p2.5大型彩屏安装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4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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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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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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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3月19日起,至2019年3月22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3-2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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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中共济南市长清区委政法委员会 | 地址:长清区清河街1617号区委办公楼一楼 |
联系人:张兴龙 | 联系方式:0531-87226771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济南历下区经十路12308名士豪庭1号市级公建11层1106室 |
联系人:吴晓晗 | 联系方式:0531-87255998 |
『需求附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