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县水利局夏津县2016-2018年农田水利项目县结余资金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投资2001092.24元,全部为2016年-2018年农田水利项目县项目结余资金。 《==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 招标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标段数量为一个标段。 本项目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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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夏津县2016-2018年农田水利项目县结余资金项目,保质保量完成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内容。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环保政策。 三、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相关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相关标准 其他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四、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 技术规格:详见本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 物理特性:合格 五、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交付或实施时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交付或实施地点:夏津县水利局 六、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符合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 服务效率:符合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 七、验收标准: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规定进行施工验收 八、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发布人: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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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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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3月21日起,至2019年3月2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3-2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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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夏津县水利局 | 地址:夏津县建设街122号 |
联系人:纪凤新 | 联系方式:0534-3365331 |
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朝阳山路10阳光大厦10楼 |
联系人:吴海 | 联系方式:13969752088 |
『需求方案.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