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公益电影放映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根据山东省《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6]25号)提出的“我省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要达到每年每村居放映12场的目标”《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作的通知》(鲁新广发〔2017〕21号)提出的“大力推进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确保每村居每月放映一场数字电影”的要求,曹县计划在农村放映公益电影13956场。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来源:十环招标网==》 2.预算情况:本项目预算为29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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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本次采购内容为农村公益电影服务,共计13956场,项目总预算29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达到山东省《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6]25号)提出的“我省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要达到每年每村居放映12场的目标”《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作的通知》(鲁新广发〔2017〕21号)提出的“大力推进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确保每村居每月放映一场数字电影”的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 《山东省农村电影数字放映工程服务监管平台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作的通知》(鲁新广发〔2017〕21号)。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详见后附采购服务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符合国家法定要求。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2019年。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符合国家法定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及行业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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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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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3月21日起,至2019年3月2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3-2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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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曹县文化和旅游局 | 地址:曹县人民广场南侧 |
联系人:苏龙斌 | 联系方式:0530-3211781 |
2.采购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 | 地址:山东菏泽开发区中华东路财富中心五号楼二楼 |
联系人:周女士 | 联系方式:0530-5105008 |
『曹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公益电影放映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