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成品油抽检项目(北部地区)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我市大气污染整治工作安排,对我市北部地区的加油站进行抽检,预算159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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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对加油站的车用汽油、车用尿素、车用柴油等进行抽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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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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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3月21日起,至2019年3月2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3-2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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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济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地址:济宁市任城区古槐路66号 |
联系人:田春雷 | 联系方式:05372883854 |
2.采购代理机构:济宁众赟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济宁任城安居美恒国际汽车博览城22号楼东单元一至三层0115号房 |
联系人:李倩 | 联系方式:13963740900 |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北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