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府后街(宿城东路-故城东路)绿化、汶河街西侧花池绿化及2019年城区苗木补植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府后街(宿城东路-故城东路)绿化、汶河街西侧花池绿化及2019年城区苗木补植; 第一标段项目名称:府后街(宿城东路-故城东路)绿化; 第二标段项目名称:汶河街西侧花池绿化及2019年城区苗木补植;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08.247494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来源:十环招标网==》 其中第一标段控制价为106.928359万元,第二标段控制价为101.31913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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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主要内容为府后街(宿城东路-故城东路)绿化、汶河街西侧花池绿化及2019年城区苗木补植,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2.质量标准:符合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3.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5.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具备园林绿化经营范围)、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贰级及以上园林项目经理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5.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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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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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3月21日起,至2019年3月24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3-2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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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东平县平湖路345号 |
联系人:颜凯 | 联系方式:0538-2859002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区擂鼓石大街东段56畜牧局东 |
联系人:李玉苹 | 联系方式:18953893288 |
『附件:需求方案.pdf』 |